生活輔導
/////////////

社團

本校目前有學生自治團體、系學會及下列6大屬性社團學藝性社團、體育性社團、康樂性社團、音樂性社團、服務性社團及聯誼性社團。為有效輔導社團發展,提升社團活動及經營品質,訂定「學生自治團體設置及輔導辦法」作為輔導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運作之依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 103-105學年度社團統計表

社團性質

103學年度

104學年度

105學年度

106學年度

學藝性

14

14

12

16

體育性

9

8

8

8

康樂性

3

4

5

4

音樂性

5

5

5

4

服務性

8

9

9

9

聯誼性

2

2

1

2

自治性

3

3

4

3

系學會

20

20

22

22

總數

64

65

66

68

 

    為健全本校社團制度、展現各社團的特色,增進學生社團交流及彼此學習與成長,發揮學生活動之教育功能,訂立「社團評鑑辦法」,每學年固定邀請校外社團活動專家、學者及校內辦理社團活動績優同學共同擔任評審,且對於評鑑表現績優社團頒發獎牌及獎勵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 103-105學年度獲得全國社團評鑑優等獎統計表

學年度

全國社團評鑑

104

1. 台灣文化研究社榮獲學術、學藝性社團特優獎
2. 吉他社榮獲康樂性社團特優獎

105

1. 台灣文化研究社榮獲學術、學藝性社團特優獎
2. 吉他社榮獲康樂性社團特優獎

106

1. 華杏社榮獲服務性社團- 甲等獎
2. 幼兒教育學系學會榮獲自治、綜合性社團- 甲等獎

 

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

    推動服務學習課程,積極參與各類社會服務之活動,例如狗狗 gogo 志工隊、社區清潔服務、國際海
外志工服務活動,積極與社會福利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係,藉由服務活動增進南 華師生與社區居民及大
眾良好互動,並展現善盡社會公民責任之作為,本校成效如表 所述。 訂定「服務學習課程指導委員
會設置辦法」、「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方案實施要點」、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及「服務教育課程施行作
業規定」,將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服務教育課程、 服務學習課程二種,推動服務學習,培養學生優良品德,
及將學校所學專業融入社區服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 服務學習課程數

學年度

開課數量

修課人數

10

30

1126

105

26

900

106

43

1387

    本校「推動志願服務施行辦法」及其實行細則,落實「做好事、說好話、存好心」三好 運動,提升學生關心社會,品德涵養及能力素質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表 學生參與服務統計表

學年度

人次

時數

104

6304

57952

105

7898

94677

106

12018

183288

 

住宿輔導

    本校住宿服務中心每學年度均提供新生申請住宿,可100%滿足新生床位之需求,讓全體大一新生住的安全、學生家長安心。為充分照顧弱勢族群學生,凡符合條件並提出申請住宿者,住宿服務中心均排除萬難100%滿足學生需求。每學年度舉辦「愛心房東評選活動」、「賃居房東座談會」服務住宿生轉換校外賃居需求,積極邀請通過安全認證之校外房東提供優質住屋,並架設租屋網專區,滿足學生多元之選擇,提供校外房東與學生交流平台,確保學生校外租屋安全與品質,每年度均成功提供約1,500餘位同學轉換校外安全賃居處所。

低收入戶獎助學金及輔導

本校自103學年度開始,學費比照國立大學,並對特殊身分,例如低收入戶,進一步減免學費,如下表。此外,本校為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學生在校學習,特訂定「南華大學清寒獎學金設置辦法」,凡本校在學學生,有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所開之清寒證明書,其前一學年成績符合學業成績75分(含)以上,研究生學業成績85分(含)以上者、操行成績85分(含)以上,且未享有校內其他獎助學金者,申請審核合格後,可獲得獎學金3,000-5,000 元。

 

減免身分類別

減免標準

審核資料

軍公教遺族全公費生

免除全部學雜費

撫卹證明書(撫卹令)影本

軍公教遺族半公費生

學費、雜費各1/2

撫卹證明書(撫卹令)影本

撫卹期滿生

定額減免

撫卹證明書(撫卹令)影本

原住民籍學生

定額減免

學生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(最近三個月內)

現役軍人子女

學費減免 1/3

眷屬身份證影本

低收入戶子女

免除全部學雜費

 1.低收入戶證明正本
 2.全戶戶籍謄本(最近三個月內)(第一次辦理時交)

 3.學生本人印章乙顆(第一次辦理時)

中低收入戶子女

學費、雜費各3/10

 1.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
 2.全戶戶籍謄本(最近三個月內)

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

學費、雜費各 6/10

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文件正本

身障學生(極重/重度)或子女

免除全部學雜費

 1.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
 2.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(包括父、母、學生、已婚者含配偶)。

身障學生(中度)或子女

學費、雜費各7/10

身障學生(輕度)或子女

學費、雜費各4/10

 

    此外,本校建立招收弱勢學生及弱勢學生輔導制度,透過執行「起飛計畫」,長期給予以「學習輔導、生活關懷」為基礎。提供適切資源協助,落實學生輔導機制,以利弱勢學生安心學習。輔導學生參與專業證照精進課程,落實學用合一,增進專業能力,提昇就業率,並強化多元性的職涯發展,促進社會流動如下圖。

 

圖 起飛計畫

 

NHU Center for Sustainability
Address: No.55, Sec. 1, Nanhua Rd., Dalin Township, Chiayi County 62249, Taiwan(R.O.C.)
Tel: (05)2721001